2020新年重磅:美国名校中文教师系列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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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加入这个团队,我颤抖了!
我要讲的是显性教学(explicit instruction)和隐性教学(implicit instruction),回答教学中应不应该介绍语法规则的问题。

显性教学(explicit teaching)指的是教师让学生意识到学习的内容,注重教师对规则和原理的明确讲解阐述;相对应地,隐性教学(implicit teaching)避免直接介绍规则和阐释原理,强调学生在一定情境中的自我领悟和主动学习。进入21世纪以来,在美国的外语教学领域,普遍存在一种重隐性教学轻显性教学的倾向,显性教学往往被认为是过时的、脱离真实语境的。我们认为,传统的、全然脱离真实语境的语法翻译法固然不可取,可是针对特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,显性教学法仍然有其不可替代之处。在语言教学中,针对一些不显著的语言形式(诸如汉语中常见的零形式),如果没有办法使学生注意到,一味的隐性教学只能事倍功半,同时,一定的显性教学也可以沟通语言与文化。在文化教学中,显性教学不仅可以揭示文化产品、文化实践背后的文化观念,也可以帮助发展学生的元认知,树立跨文化意识。另外,学生的学习动机、学习方式、个性特点也影响着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间的选择。总体上,成熟、认知能力较强、融入型动机(integrative motivation)较强或有专业需要的学生会更多期待规则和原理的直接阐释。最后,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的选用也与社会背景相关。总体上,当前美国的外语教学领域对隐性教学推崇备至,而在中国国内,显性教学依然占据主导,对隐性教学方法的认识仍有待提高。因此我们认为,需要结合教学内容、教学对象及社会背景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灵活选择最适宜的教学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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